然後按住一直在和這個洋人聯系,并且還談了戀愛,這讓他的父母都非常的憤怒,因為順随的路程案主并沒有按照他們的想法去走,而是穿着和普通人一樣的衣服,每天去做一些在他們看來非常危險的事。
當時案主和這個洋人在一起很久,在年輕的時候,後面洋人想要回國了,但案主還是想留在國内。
案主在那一世非常的酷,還進山支教了三年,認識了另一個非常有知識文化的青年,還比案主小5到6歲左右或者七歲。在一起結婚好像還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還有一個兒子。
安主當時還和父母大吵了一架,因為父母想要不顧案主的意願,直接捆綁案主上船到國外。
案主就不願意理父母,甚至想要逃離整個家庭。最後父母和一家人都出國了,但是案主留在了國内,還成為了醫護的包紮人員。
最後好像紮根在了一個,比較老的江南的城市,先是在湖南或者湖北紮根了一段時間,然後又去了江南這樣的地方,直到戰争逐漸結束之後,多方打聽才打聽到了父母住的地址,直到案主40歲左右了之後,然後才出國見的父母,父母那時候老以老去,身體也不好,案主才覺得原來自己對父母是有虧欠的。
案主自己的父母生活了2到3年之後,父親也後面身體不好,案主料理了後事,再到後面按住國内和國外的兩邊跑,才慢慢的開始盡了自己的孝。
且把父親的骨灰帶回了國内,落葉歸根。
當初有人問過案主後不後悔,當時的選擇,案主并不後悔。畢竟放着富貴優渥的生活,到國外不用經曆那些苦難,可是案主覺得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才是最重要的,幫助到别人,幫助到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