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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餅是這位女士撿的小流浪,養了三年,很不親人。
好不容易漸漸讓抱了,今年新年的時候,她兒子回來,想抱貓餅,貓餅不讓,她兒子就狂燥起來,非要抱。
貓餅急了,追着她兒子客廳跑了三圈,這位女士勸架,結果被貓餅抓傷。
幾天前,貓餅再一次抓傷了她。
這次據說是因為她想和貓餅玩,但是朝他跑過去的速度太快了,又把他整應激了。
她的胳膊上、頭皮上都是貓的爪痕,逢人便展示一下。
因為辣條讓她不滿意,她沒給我展示,但從大家的反應來看,應該是抓得不輕。
看這位女士的樣子,應該是很喜歡貓餅,即便被抓傷兩次,依舊不計前嫌,跑來醫院看望他。
但她老公堅決反對貓餅回家,估計是怕他再傷人。
我想了一下,如果我被辣條狠狠咬傷了,我還會喜歡他嗎?
我是一個很怕疼的人,如果被他咬了,傷口疼不說,打狂犬疫苗屁股還得疼。
嗯...最疼的應該是心吧...
這麼說感覺一下就變成青春傷痛文學了,但我真的想象不到,如果我被辣條咬了,會有多難過。
我也問了我爸我媽,分開問的。
我爸毫不猶豫地表示“不能留”,又花了十分鐘給我闡述道理。
我媽愣了幾秒,也說“不要他了”,但表情猙獰,欲言又止,可能是也想教育我兩句但又急着午睡,生生把話咽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