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淺日光透過玻璃窗灑進來,趙知頤下意識擡起手臂,蓋住了自己的眼睛。
迷迷糊糊之間他聽見身邊好像有什麼動靜,随着“哒”一聲皮帶扣上的聲音,就像是在他腦海裡驟然炸開了一道天雷。
——他窮的一個饅頭分三頓吃,就是做夢也不敢夢自己住條件這麼好的房間啊。
趙知頤猛地坐起身,又啪叽一聲倒了回去。
渾身都痛,痛得要命,尤其是脖子喉嚨還有……
“醒了?”床邊響起一道低沉冷淡的聲音,趙知頤擡起頭,想要看清楚對方的臉,但日光絢爛,刺激的他雙眼滿是淚水,眼前一片模糊。
“昨晚還沒哭夠?”男人聲音沒什麼情緒,“就算你眼睛哭瞎都沒用,這次懷不上就離婚,我給過你機會了。”
趙知頤愣了下。
這台詞怎麼像昨晚上他看的那本《非本能反應》?
昨晚他在便利店值夜班,晚上客人少,他那破手機電視劇都能卡成PPT,隻能看看小說,他便随意在網站上找了本,名字就叫《非本能反應》,書好不好看不知道,評論區吵的挺熱鬧的,趙知頤百無聊賴之下便點開了。
點開後他就知道評論區為什麼一片罵聲了,因為這是一本典型的渣攻賤受文,兩個主人公成天不幹人事兒,隻知道談戀愛,談戀愛就算了,還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不是跳樓就是上吊,不是掏心就是挖腎,可謂是集萬千天雷狗血于一身。
而這句“這次懷不上就離婚”,就是主角攻對他的便宜前妻說的最後一句話。
《非本能反應》,主角攻孟則,天之驕子,精英人生,卻離經叛道的喜歡上了一個Alpha,礙于家族的壓力,他不得不娶一個膚淺至極的Omega生孩子,給家族一個交代。
顯然,“前妻”之所以是前妻,就是因為這次之後并沒有懷上,兩人如約離婚,這個前妻在書裡甚至連名字都沒有。
但是現在,趙知頤覺得,“前妻”的名字,大概也許可能……
“趙知頤。”孟則似乎有些不悅,“聽見我說話了嗎?”
趙知頤:“……”
果然。
他穿成了這本曠世神作裡連姓名都不配擁有的,渣A的前妻。
見趙知頤還在發呆,臉色一會兒白一會兒青,總而言之是不太聰明的樣子,孟則皺了皺眉,沒再說什麼,轉身準備離開。
如果沒有懷上,自然會有律師來辦理離婚,他不必過多關注。
“等等!”趙知頤終于回過神,立刻叫了一聲。
孟則不耐,“什麼事?”
趙知頤哽咽道:“人走可以,錢留下,這個月你忘打錢了!”
孟則:“。”
看他那故作堅強還要轉移話題的樣子,孟則毫無憐憫之心,“我不吃這套。”
頓了頓又說,“等會兒讓秘書打給你。”
然後離開了房間。
趙知頤抹了把眼淚,蜷縮在被窩裡哭的渾身發抖。
——五十萬,原著裡渣A可是每個月都給炮灰前妻打五十萬的生活費啊!!
他還記得以前網上有個段子,說假如老公每個月給你五萬,但是不回家,你願意嗎?
當時趙知頤的想法是,别說五萬了,就是五千也行啊,老公回不回家有什麼要緊,重要的是錢在不在自己手裡。
天可憐見,他倒黴了二十一年,終于鹹魚翻身,不用三份兼職日夜倒還要經常幫人取快遞賺生活費整日活的像是頭拉磨的驢了。
哪怕下個月孟則就要跟他離婚,他也能拿到五十萬,足夠他活好久。
忽然手機鈴聲響起,趙知頤摸過來,看見來電顯示是“親愛的”。
?
孟則搞什麼,難道後悔了,要給他降薪?
趙知頤立刻點了接聽,對面傳來的卻是一把煙嗓:“寶貝兒,今天早上怎麼沒給我點早餐啊?我一直餓着肚子等到現在。”
“……”趙知頤看看備注,又看看房間。
他謹慎的沒有立刻回答,而是退出通話界面,點開電話簿,在一溜兒聯系人中看見了“孟則”這個中規中矩的備注。
看來原主這親愛的不是他老公,而是另有其人。
渣A搞AA戀,炮灰搞婚外情,大家都有光明的未來。
“寶貝兒?”男人沒聽見回答,語氣沖了起來,“你怎麼回事?”
到底是原主的身體,趙知頤腦海裡慢慢浮現一張人臉。
程徽。
原主的健身教練,兼男朋友。
“我不太舒服。”趙知頤慢慢下床,走進明亮的盥洗室,慢吞吞的回答程徽:“你找我有事嗎?”
程徽忍住了脾氣,“我這會兒在天堂鳥,好幾個朋友聚在一起,都說想要見見你,你能不能過來一趟?”
趙知頤頓了頓,重複:“我不太舒服。”
“是叫你過來玩兒又不是叫你過來幹活兒。”程徽語氣不太好了,“我這幾個哥們兒都是從别的城市過來的,聽說我有對象,都想看看你,我都答應人家了,你不來,不是讓我丢臉嗎?”
“知道了。”趙知頤挂了電話。
程徽有些驚愕的看着手機。
這還是他認識趙知頤以來,第一次被挂電話,這人以前都死皮賴臉跟條哈巴狗似的,今天怎麼了?
“程哥。”坐在他身邊的妩媚女人托着下巴道:“他不會不來了吧?”
“不可能。”程徽斷言道:“他就是我養的一條狗,敢不來?我要是跟他說分手,他能哭的厥過去。”
女人笑嘻嘻的道:“那這瓶柏圖斯我可就開咯?”
“開,随便開。”程徽一揮手,叼着煙豪邁道:“等會兒有人來買單。”
……
趙知頤洗漱完,又拉開領口對着鏡子看自己紅腫的後頸。
《非本能反應》這本書的世界觀設定是ABO,即在這個世界上,人的第一性别分為三種,Alpha、Omega和Beta。
Alpha因為其基因優勢,一直是社會的領導者,Omega則大多柔弱,主要負責生育,對Alpha有極強的吸引力,至于Beta,就如蟻群中的工蟻,數量最多,也最平平無奇,沒有腺體、信息素、生殖腔,A和O的破事兒一般都不會牽扯到Beta。
AO之間存在信息素吸引,匹配度越高就越容易生下高質量後代,這也是原主能嫁給孟則的主要原因——他和孟則的匹配度高達百分之八十五,按道理來說,這麼高的匹配度兩人必定會一見鐘情。
奈何孟則對AO吸引法則嗤之以鼻,将其稱之為野獸的本能,對趙知頤别說是一見鐘情了,見了面沒有轉身就走已經是給足面子。
“……是狗嗎。”趙知頤試探着揉了下自己後頸的鼓包,痛的他輕嘶一聲,也不知道昨晚孟則咬的有多狠,現在都還能摸到牙印。
他循着記憶在抽屜裡找到消腫貼,貼在了後頸上,将自己收拾好,他才拉開門,在這棟房子裡轉了一圈。
這是孟則母親送給趙知頤的見面禮,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房價直逼六位數,孟家家大業大,就算是他跟孟則離婚,這房子孟家應該也不會收回。
趙知頤巡視完自己的私有财産,十分滿意,在冰箱裡找了點吃的,一邊吃飯一邊查看銀行卡餘額。
然後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孟則每個月打五十萬,這會兒他卡裡竟然隻有兩千塊。
一查賬單,不是奢侈品就是昂貴餐廳。
“……”趙知頤笑容消失。
忘了原主是個舔狗,花孟則的錢養男人,有點錢就全給程徽花了。
還好他穿過來的時候是月初,這個月的錢孟則還沒打過來,否則肯定又拿去給程徽買表買酒。
下午六點的時候,趙知頤覺得身體好了點,這才換了身衣服,去程徽所說的“天堂鳥”。
這是一家高級酒吧,至于高級在哪裡,在趙知頤看來,具體體現在一杯一百八的檸檬水裡。
在原主的記憶中,程徽是這家酒吧的常客,常常帶着自己的女朋友 ——是的,程徽除了趙知頤這個男朋友,他還有女朋友,隻是女朋友三天兩頭的換,原主不僅得給程徽買酒,有時候還得給程徽的女朋友買包。
趙知頤對此的評價是:傻叉。
進了包廂,裡面群魔亂舞,一片熱鬧,有人在抽煙,有人在玩兒骰子,還有人在扯着嗓子鬼哭狼嚎。
燈光昏暗而暧昧,裡面沉積着酒氣、煙味、香水、瓜果……以及興奮上頭的AO們不自覺釋放出來的信息素的味道,混在一起的殺傷力不亞于在路上開五十個小時的綠皮火車卧鋪。
趙知頤在門外深吸一口氣,這才走進去。
“程哥!你對象可算是來了!”有人怪叫了一聲,“讓咱們等了這麼久,你這對象比神還難請呢。”
程徽坐在沙發上,沒起來,臉色不太好看的盯着趙知頤:“我早上十點給你打的電話,你看看現在……”
趙知頤把鼻子埋在衣領中,說話聲音悶悶的:“我說過了,身體不太舒服。”
程徽一直沒有給趙知頤打電話催促,就是怕他覺得自己好像有多在乎他似的,但趙知頤到底還是來了,他也就忍住了脾氣,道:“原來是看醫生去了,早說啊,我又不是不講道理的人。”
他拉着趙知頤坐下,指着周圍幾個人道:“這都是我的好兄弟,最近打算來A城發展,你認認臉,以後都要常見面的。”
其中一個染着黃毛的男人道:“嫂子,聽說你跟孟家有交情?”
趙知頤擡起眸,“有點。”
男人搓搓手:“那你能在孟氏給我安排個工作不?我不挑,當個什麼經理啊主管的就行。”
“。”趙知頤:“什麼學曆?”
男人抓抓頭發:“小學六年級上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