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26-3.13
1.
布魯斯生病了。
這對于一向健康的韋恩可不多見。往日裡他每天都要繞着小鎮跑上一圈,每一個見到他的人,都會揚起笑容,誇贊他強健的體魄,以及旺盛的精力。
而就這樣的一個成年男人,卻在這幾日遭受病痛的折磨,虛弱地躺在柔軟的床上。迪克能感受到他的溫度,将藍色的床單安靜地灼燒着。
在發現父親生病後,他叫來的是他們的鄰居,克拉克肯特。
他們居住在小鎮裡。小鎮沒有名字,居民們說起來隻會說,哦這個小鎮,這個地方,沒人說得出它的名字。就好似它被埋藏在人們的記憶深處,誰都想不起來。
“克拉克……”
迪克瞧起來焦急極了,肯特在一旁安撫他。輕輕拍的着他的背勸慰道:“别擔心,迪克,我會找到辦法的。”
與來到小鎮不久的布魯斯和理查德不同。克拉克作為小鎮居民,在這兒生活十幾年了。他的語言,他的習慣,他的心情早已與它融為一體,分割不來。他說得好,會找到辦法。
可小鎮沒有醫生。
男人擔憂地想。
“我想我們應該外出,去外面的醫院裡。我記得距離這裡十幾裡遠的地方有一個醫院。我可以開車去,這樣快點。”
克拉克建議道,他詢問迪克的意見:“這樣可以嗎?”他有彎下腰去抱起布魯斯的沖動:“我現在就出發?”
“不行。”
為什麼?
男人急切地看向出聲之人——布魯斯韋恩,他躺在床上否定了克拉克。韋恩生的這場病,又怪又令人心疼。最初的時候他隻是咳嗽,然後發燒,渾身滾燙到不省人事。最後身上長出了些許黑紫色的紋路,他沒有見過這種怪病。
就算如此,布魯斯依舊堅定地拒絕道:
“不行。”
迪克:“布魯斯,你病得太嚴重了,必須送去醫院。”他也在堅持自己的想法。
克拉克:“為什麼不去醫院?”
這并不正常。在他眼裡韋恩不應該是這樣,對于離别,對于死亡,布魯斯擁有一個聽話的孩子,他不會丢下迪克的。那是他唯一的親人,不過據他說之前還有個管家,可惜在幾年前重病而逝,他為了不那麼悲傷,所以才離開他的家鄉哥譚。來到小鎮上居住,放松心情。
而這個青年每天都會劈柴,跑步,練拳,興緻勃勃地拉着他的兒子理查德格雷森鍛煉。或者跟克拉克暢談,他們其實沒有什麼共同語言。對于事業方面。
肯特自認為是個無趣的人,他待在小鎮十幾年,至今從事的是報社的工作。
安甯的小鎮又有什麼大新聞呢?
他是個古闆無趣的人,作為父母去世的孤兒,肯特不覺得自己的經曆有什麼可講。但布魯斯不一樣,他會說喜馬拉雅雪山上的白狐,他說那隻膽大的狐狸搶了辛辛苦苦抓來的兔子。他會說哥譚是個比較混亂的城市,兩天一火拼,三天一爆炸,可能轉個頭就能碰見搶劫案。
“所以因為這個,你才離開哥譚,是嗎?”
克拉克問。
當時他看見布魯斯陷入停滞,似是聽不懂他的話,钴藍色的眼睛低垂下來。話語在他的喉嚨裡翻滾着,吐出來的每個字都顯得格外的艱難。
“……不是。”
男人沒繼續問了。
他知道,布魯斯有自己的原因。
在這段時間裡,他們互相了解,交談甚歡。直到幾天前,他的好友開始咳嗽發燒,虛弱無力地躺在床上。再然後,拒絕他的請求。
肯特讓迪克幫忙去燒點熱水,男孩擔憂地看了他幾眼,到底還是去了。男人沒直接開口,而是坐到床邊,捏起被角給布魯斯蓋被子——他臉色通紅,病痛讓他的嘴唇變得蒼白幹裂。會有人會注意到布魯斯的猶豫,因為那就像黑夜中的一抹白,顯眼十分。
“你熱嗎,布魯斯?”
生病的人總會覺得冷或熱的。而青年在出汗,連汗水都變得溫熱。
“冷。”病人說:“别去醫院,我還到死的地步。再說,死了也不去。”布魯斯對這件事意外地執着:“别把我帶離這裡,也别……”
他喘了幾口氣:“待在這兒就行,克拉克。”
男人沉默。
待在這兒做什麼呢,布魯斯?讓病痛在我的面前奪取你的生命,讓病痛教我們生死分離,讓病痛把我的記憶沖刷得隻剩下骨感嗎?
“你看起來要死了,我的朋友。”
别這般固執。
“讓我動起來,做點什麼,至少做點什麼。我不能眼睜睜看着你這樣,你明明知道。”
布魯斯說:“那就留在這裡。”
“這病我清楚是什麼,這是我的……家族病,我會死于這個,這沒有辦法。”他停頓一瞬:“感謝你的陪伴,假如你願意的話,留在這裡是我最大的願望。”
2.
他不是好相處的人。
在克拉克見到他的第一面,這是小鎮男人對韋恩的第一印象。他穿着休閑服,寬松的褲子,運動鞋,從車上下來時,克拉克瞧見的是青年擰起的眉宇,以及一點迷茫,像是對這個小鎮,又好似對所有的事物。
他帶着他的孩子,理查德格雷森。
理查德跟在韋恩的身後,像個小跟屁蟲,十一歲的年紀隻聽從他的話。天天“父親”“爸爸”地叫,仿佛青年就是整個世界。
男孩不喜歡外出,也不喜歡交朋友,理查德也總是跟韋恩一樣,牽着父親的手站在遠處,凝望着這個陌生的小鎮。
實際上他是個活潑的孩子。
克拉克想不通他為何不跟小鎮的其他同齡人玩耍。思來想去,也隻能把原因歸咎于陌生。
再說說他父親這個人吧,布魯斯韋恩。怎麼說他都跟克拉克不一樣,應該是個闊佬,花錢如流水,買下肯特隔壁的房子。不到半天便讓他的鄰居高高興興地搬出了自己的房子,并且祝福韋恩好運。
要知道,他的鄰居維克茲先生是個刻薄嘴毒的人。就算是克拉克都對此感到頭疼。
“嘿,你好。”
所以當男人跟韋恩打招呼時,心髒也好似小鹿斑比在叢林中活蹦亂跳,他的面前是它不好說話的父親鹿王……真是莫名其妙的比喻,不過布魯斯某些地方的确符合鹿王,優雅禮貌、高貴典雅。
“我是克拉克肯特,你的鄰居,就住在你旁邊。你房子左側的女士在前不久搬離小鎮。我……可能是你唯一的鄰居。”
男人略帶着些許羞澀,誠實地說,克拉克很久沒跟同齡人交流了。報社都是年紀大的長輩,他極少出去社交。
“布魯斯韋恩。”
青年點頭表示理解:“這是我的兒子,理查德格雷森。你可以叫他理查德,格雷森也行,你随意。我也一樣,布魯斯,或者韋恩。”
“hmmm……韋恩先生,冒昧地問一下,那你的……”他頓了一瞬:“你的太太呢?”
韋恩擡起頭,钴藍就這樣撞進克拉克都眼中。這雙眼裡藏着笑,以及些許怪異:“我沒有太太,肯特先生。我隻有一個兒子……和一個管家。”
但管家并沒有來到這個小鎮。
作為好心的鄰居,好心的克拉克幫助韋恩搬運了他們的行李。奇怪的是,布魯斯很是坦然地接受了他的幫助,這叫他很高興,渾身是勁兒地一起把他們的東西都搬進他們的房子裡。
在這之後,肯特擦擦汗跟他道别。
這天發生了些幸運又奇怪的是事情。幸運的是他的鄰居是個禮貌的人,奇怪的是看上去生人勿近得鄰居接受了他的好意。
可這就讓克拉克無比高興了。
3.
韋恩會早起晨練。
肯特也會。
所以當兩人遇見的時候,克拉克跟布魯斯打招呼,很自然地,兩人便交談起來——韋恩隻是瞧着生人勿近了些,昨天小鎮男人瞧見小鎮的其他人跟他打招呼,而韋恩卻隻是點了點頭。
這讓他有點忐忑,在聊上後才松了口氣。
在聊天期間,克拉克得知,布魯斯的家鄉是哥譚,這個小鎮位于堪薩斯州,那為什麼要離開故鄉來到遙遠偏僻的小鎮呢?這個問題,肯特未能得到答案。
他沒問,現在也不會去問。
現在的他們,隻是一對尚未親密的好友。
布魯斯不是個擅長廚藝的人,他最大的技能展現在做三明治方面,他能夠使用面包,黃油,火腿,菜葉等材料制作出一個瞧上去完美至極的三明治。他做的三明治簡直美味極了,在理查德看來。
當早餐三明治,午餐三明治,晚餐三明治的時候,理查德自告奮勇地決定和布魯斯韋恩一起制作頓美味的晚餐。
于是克拉克獲得了一個愧疚的父親,以及被油濺到臉,紅通通委屈巴巴的理查德。噢,可憐的孩子,一定疼極了。
“布魯斯做的三明治是最好吃的三明治!”
“我喜歡他做的飯,可是一天三餐吃三明治太過單調……”
站在他旁邊的是沉默的布魯斯韋恩。
理查德頂着滿臉白色藥膏的臉,在一旁拍拍青年的手臂,這位年僅十幾歲的男孩是如此的懂事,安慰着自己的父親:“抱歉,布魯斯,我沒有嫌棄你的意思。我隻是想,既然我們來到了這個小鎮,那我們就需要進行新的生活,不是嗎?”
“别再回憶了。”奇怪地是,理查德毫不避諱,他說起之前,就好像發生了極其悲痛的事情。
拉奧在上!克拉克真的不想聽,他無意于别人的私事。
男孩說:“這裡才是新的開始。”
他說這話的時候,一臉認真嚴肅。刹那間,克拉克感覺看見了一位成年人在與韋恩對話,而此時的韋恩好似變成個孩子般固執。
布魯斯點了頭,肯特覺得他沒聽進去多少,小鎮男人打哈哈道:“藥擦好了,你們把藥帶回去吧——等下,你們如果不會做飯的話……那我能請你們吃一頓嗎?”
“不介意的話,我可以教你們怎麼制作一頓簡單的晚餐。”
理查德興奮地跳起來,抱住他。
“謝謝你,克拉克!”
布魯斯也朝他溫和地笑:“克拉克……”
男人恍惚地看向他,韋恩的嗓音輕輕的,肯特總覺得似乎在某個時候某個地點,他也是這樣輕盈地,忍耐地呼喚着他。彼時沒有理查德,他們也不是這個裝扮。
“克拉克?”
肯特看見了迷茫的韋恩。
4.
熟悉起來不過一個月的時間。
短暫的時間不足以讓布魯斯韋恩學習做飯到廚師的地步,但能吃還是行的。實際上廚藝瘋狂長進的是迪克格雷森。他已經能制作出一頓相當不錯的午餐了。例如蘋果派,煎雞蛋香腸什麼的。
然而布魯斯依舊在學習廚藝,他是這樣說的:“盡管迪克會做飯,可我不能讓他照顧我,我要照顧他。我是他的父親,我需要……需要讓他安全地,健康地,無憂無慮地成長。”
青年說這話時是艱澀的。
他很難懂,克拉克想。
有時候肯特認為韋恩似乎很早便認識他了,然後零星會說點奇怪的話。
“我不會想起來的。”
“他會活下來的。”
“迪克,迪克,他在哪兒?”
他說這話的時候,理查德前一分鐘才離開——去做飯,韋恩會恍若初醒般,來回重複地念念叨叨着:“他隻是做飯去了。”
所以布魯斯是不是有什麼……例如精神分裂的病症?克拉克擔憂着,他看着布魯斯,青年好像分裂成了兩個人。
一個人說:“嘿,克拉克,你在做什麼?”
另一個人說:“我需要新的開始。”
這很混亂。
鑒于他可能之前遭遇的事情,小鎮男人懷疑是那些不可說的緣由。于是他便理解了——因為大多數時候,布魯斯又極其正常,例如他仍然在學習廚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