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呈正在他身後四處看着室内有無可疑物品,聞聲,答:“——那當然了!林隊,您不養花吧?怪不得。您看,這花室裡頭的花,哪一盆是平常的主兒?全是名貴品種!裡頭還有幾盆蘭花,比我命都貴!”
林叢本來在湊近了、檢查那土壤有無新翻過的痕迹,聞言,不免向後撤了幾厘米,生怕他們來這一趟,到時萬一哪一盆葉子黃了,鍋全扣在他頭上,讓他賠得傾家蕩産。
元呈倒像是回了自己家,這裡看看、那裡瞧瞧,認真與記憶中的情況相比較,檢查有沒有變化——倒真被他找到一個:“林隊,這個鏟子……好像不是花室裡的。”
張揚的色彩搭配,與其他風格淡雅的花園用具格格不入。
林叢到他身旁,認真看看,問:“有什麼特别的地方嗎?”
元呈一指,認真道:“它和其他的不配套啊。”
林叢遲疑兩秒,看看他,很沒把握地問:“就因為不配套?——就不會是因為原先的不好用、所以單獨買了一把?”
元呈很肯定地搖搖頭:“不會,我哥比我還強迫症。這鏟子和其他工具連顔色都不一樣,要是我哥買的,他會買一整套,不可能單放着這一樣東西。”
林叢回憶起自己卧室裡那堆亂七八糟的書本、家具,嘴角一抽,确信自己無法理解這種思維。
他從包裡翻出密封袋,歪歪頭,示意他放上。
靠不靠譜,拿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警局内。
楊羽結完案子、交完報告,吊兒郎當、哼着小曲兒,從陳局辦公室出來,本來心情大好,準備叫上手下隊員們出去吃頓飯,卻不料迎面碰見幾個熟悉的身影一閃、進了另一個房間,心先涼了半截。
走近一看,果不其然,是專案組的辦公室。
他暗叫不妙,連忙回自己地方看一眼——
半個隊的人,都被穆百之借走了。
計劃了一上午的團建活動,誰知道半路殺出個程咬金,就這麼打了水漂!
還沒經過他這個隊長的同意!
楊羽罵了一句,立馬就要去專案組讨個說法。不料,辦公室裡忽然傳來敲桌子聲,熟悉的、半死不活的聲音響起來:“我同意他們去的——再說了,他們願意去幫把手就去呗,怎麼,你還非要讓他們陪着你放假不可?”
說話人懶洋洋地一蹬地,電腦椅晃到他跟前,半躺着仰起臉來,同他對望。
來人穿一身粉白色格子襯衫,搭闊腿牛仔褲。明明也隻是三十歲出頭的年紀,長相亦十分顯小,偏靈魂是一副渾然天成的老成模樣。
“不是陪我——王了,你裝什麼傻?我前腳說完要團建,你後腳就趁我不在把他們都放出去了?故意跟我找茬是不是?”
王了心平氣和地等他叫完,這才說:“您還是先反思一下,為什麼您一說要吃飯、他們就都跑去别的組幫忙吧,别說什麼我沒帶好頭,平時我這個顧問說話怎麼沒見多管用呢——别瞪眼看我,嫂子剛打電話來了,說讓您回家吃飯。您也是的,好不容易有時間了,怎麼不多陪陪家裡人呢……”
王了語速不快,話卻密得插不進針去。楊羽很快被他說得頭疼,好不容易才抓到一個空隙:“好好好我知道了——你閉嘴吧,好嗎?”
王了收聲,平靜地目送楊羽罵罵咧咧地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出門去。
本來就是,他一個因故辭職後、入職公安大學、又突然返聘回來幫忙的、沒有正式編制的警隊顧問,說是地位僅次于隊長、平時幫的忙也不少,但這些日子,根本沒人聽他說話,比實習生還沒存在感。
一個月了,辭又辭不了,幹又幹不好,話又說不聽——
難。
要不,幹脆轉到隔壁組去算了,他想。
專案組那起案子,王了多少也有所耳聞——主要歸功于過去一個月在食堂、飲水機等場所聽牆角的成果。
聽起來,比一隊的活有意思多了。
王了早已心動,隻不過懶得去跟楊羽、陳局周旋,才一直拖到今天,還懶洋洋地躺在一隊的辦公室裡,裝聾作啞。
心動不如行動,剛好今天結案早,下午閑着也是閑着,正好可以去專案組那邊觀察一下工作氛圍——王了如此想着,倒也難得動作快起來,收拾好東西,打着哈欠,便向門外走去。
也正巧此時,門外掠過個穿一身花襯衫的身影,王了一眯眼:很熟悉,好像剛才摸魚,在社交媒體上才刷到過。
那是……方峻茂?
知名作家,來刑偵隊?
王了來了興趣,嘴角上揚,用手背揉揉眼,輕手輕腳地敞開門,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