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他态度如此誠懇,沈離歌也就不訓話了。讓他走至跟前,手把手教他怎麼握筆,怎麼氣勢,一來一回間,第三張符篆現世。
雖然比不上沈離歌自己畫的,但吊打孟卿塵畫的便是。
她将面前這個廢物徒弟轟走,三張符篆眨眼間被她折疊成一個小三角,将其遞給老高的兒子。
“一人一個。”
老高的兒子很明顯接的有些猶豫,還沒問,沈離歌就發話了:“你别看他畫的不是那麼一回事,但沒有一筆斷過,且其中遊走的靈氣不弱,能用。”
“我這個徒弟隻是不習慣毛筆,以後多練練就好了。”
“你要是害怕,就把那張給老高。”
老高兒子:“......”
葉凝:“......”
這真的能說嗎?
沈離歌瞥了一眼一旁呆愣還沉浸在在自己世界裡的孟卿塵,搖搖頭邊走邊說:“趁着晚飯還沒熟,我下去走走。”
“呼吸呼吸新鮮空氣,你們都别跟來啊,此刻我隻想自己靜靜。”
現場又是一緻的沉默,葉凝汗顔望向那邊還沒回神的孟卿塵,想:“這得是醜的慘絕人寰了吧,否則怎麼把離歌氣到要去遛彎。”
“沒想到啊,孟校草長着一張賞心悅目的臉蛋,寫的卻是一副不堪入目的字樣。”
“這反差,夠牛!”
孟卿塵還沉浸在剛才沈離歌手把手教他寫字的狀态,他隻覺得心飄飄然,渾身都沾滿了沈離歌的味道。
特别是那隻被她觸碰過的手,他都還能感知到上面殘留的體溫。
“離歌,摸我了。”
——
老高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城中心,但也不是電視裡的老破小。
就風水而言,一般。
沈離歌邊走邊在心裡計量,與來往行人擦肩而過。
“呼——”
風把男人身上的氣息帶到了沈離歌面前,她轉身觀望,開口:“這位先生,需要幫助嗎?”
前面的男人停下腳步,轉頭有些不确定指了指自己,“我?”
沈離歌點頭,朝他走去,“我是一個玄門中人,看先生的臉色不太好,最近遇到了怪事吧!”
這副肯定的語氣,讓男人生氣,但他自認自己是個素質良好的公民,便婉拒:“謝謝,我最近沒遇到什麼怪事,好得很。”
“如果沒其他事情了,我就先走了。”
說完,轉過身子就又要離開。
沈離歌也不勸他,隻告知了一個地址,“如果有需要,去這裡找我。”
正好此時,手機鈴聲響起,飯熟了。
沈離歌淡笑立場,望着她的背影,男人嗤笑:“小孩子還是得乖乖讀書,早早的初入社會能學些什麼,騙人嗎?”
很顯然,他并不信任沈離歌,盡管他最近的确遇上了怪事。
男人名叫魏司白,二十八,未婚,是一個經常熬夜加班的社畜。
三天前,他又加班到淩晨兩點才從公司回來,行走在路上,無人的小區有些陰森恐怖。
但他這時怨氣滔天,一點都不害怕。裹了裹身上單薄的外套,他此刻隻想早點回家。
可别看他是個四眼仔,實則眼睛尖的很。
這不,哪怕是淩晨兩點,哪怕是昏暗的路燈,他都一眼發現了那落在綠化帶邊緣的紅包。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道理,魏司白三步跨欄,一腳踩在了被風刮得欲走的紅包上。
四下無人,他還像做賊似的飛快彎腰拾起紅包,看也不看,快步回家了。
他的心髒砰砰狂跳,腎上腺素飙升,此刻很是刺激。
總算回到家後的魏司白露出猥瑣一笑,心裡狂喜:“這紅包就是老天對他加班的福報。”
雖然隻有二百,但也聊勝于無。
心大的他将紅包随意放置在桌面上,便去往浴室洗澡了。
這也導緻他沒能看見紅包最裡面還夾帶着有一兩根黑色的發絲。
當晚,魏司白罕見的做了一場春夢。他是新郎官,新娘是個很溫柔的姑娘,滿足了他的各種要求。
酣暢淋漓過後,新娘歪在他懷裡,纏綿問:“你願意娶我回家嗎?”
反正是在夢裡,魏司白回答:“願意。”
一句話才将将結束,他的美夢就被鬧鈴吵醒。
他雖然有些意猶未盡,但知曉這才是現實。便如往常一般離家上班,可沒想到,不管是老闆,還是同事,都對他特别的好。
仿佛他是那個甲方?
這不,今天又是到點下班。
他買了好酒好菜,回憶起最近兩天晚上竟然又夢到了新娘,便期待着今晚能再次與新娘在夢中相會。
所以,當沈離歌問他‘最近遇到了怪事,臉色不好時’,他才會生氣。畢竟,他明明春風得意,哪裡都好。
魏司白想起沈離歌告訴他的地址,還真巧,他就住這個地址的樓上。